首批浙江省摄影之乡 | “美丽展茅 山水田园 共同富裕”全省摄影大赛 邀您共赏海岛乡村新风景
“美丽展茅 山水田园 共同富裕”
全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
©最美公路 邵明军 摄
● 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历史悠久、人杰地灵,自然风光秀丽、生态环境优越,是第一批浙江省摄影之乡创建单位。街道下辖“浙江最美村庄”干施岙、文化古村落“星空石屋”翁家岙、“梦里花田”田公岙、网红乡村路下徐等,共同勾勒出一幅幅美丽海岛、共同富裕的乡村新风景。
©海岛田园综合体 郑宝森 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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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
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舟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宣传部
承办单位
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
舟山市普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舟山市摄影家协会
执行承办单位
舟山市普陀区摄影家协会
2
征集内容
全面反映舟山普陀展茅街道建设成就、田园风光、风土人情、生态旅游等内容的摄影作品。
©希望的田野 余友茂 摄
3
大赛时间
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(以收到时间为准)。
©美丽乡村路下徐 刘引华 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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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
金质收藏1名,稿酬人民币5000元;
银质收藏3名,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;
铜质收藏6名,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;
入选作品90名,稿酬各人民币300元。
同一作者获收藏奖不得重复。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,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。主办方将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©骑行 邵明军 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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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稿细则
1.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。
2. 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,鼓励新人新作。
3. 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舟山普陀展茅街道范围内,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4. 投稿作品,除对影调、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,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、准确性的改动。
5. 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,谢绝共同创作,谢绝署网名。
6. 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(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,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)。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7. 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,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在浙江文艺网等平台进行公示,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后,择机在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名单。
8. 对于入选作品,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汇编等方式,在与本活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,并不再支付报酬。
9. 禁止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10.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11.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12.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选;已入选的,将予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13. 活动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14. 广大摄影人创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。
15.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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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评选
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、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。
©鱿鱼基地 刘引华 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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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须知
1. 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。作品彩色、黑白、单幅、组照均可,组照每组限4—10幅,每组计1件。文件格式要求为JPG,长边2000像素,大小不超过2M,组照建议拼成一张长边5000像素的大图,大小不超5M。
2. 投稿邮箱:438451979@qq.com
参赛作品按照“投稿者姓名+作品标题+手机号+拍摄地”格式为作品命名,并将投稿作品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(注明“美丽展茅 山水田园 共同富裕”全省摄影大赛投稿)。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3. 联系人:刘引华,联系电话:13957218183。
©现带农业 郑宝森 摄
编辑审核 / 李夏姗 郭珈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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